「神愛世人,甚至將衪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衪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3:16
愛是個歴久常新,談也談不完的話題,詩歌、文學、音樂都繞著它…然而,問世上又有幾許人真正的知道,或是了解愛為何物?
在情人節的當兒,且讓我們從神的話語、從基督的身上看一看究竟何為愛。
愛是給予
去年,在網上看到這樣的一則花邊新聞:一個男生把女朋友帶回家見見自己的父母,結果,飯沒有吃完,女孩就走了,並提出和他分手的要求,為什麼?因為,男生的家太窮了。今天的世代,人與人之間的愛,大部份都是帶有條件的,看的都是對方能給多少,那怕是父母的愛,有時候也會不經意地帶著「養兒防老」的「心態」。然而,聖經告訴我們,真正的愛是:給予——神愛世人,甚至將衪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賜給」(give)這個字原文的意思包括:給、提供,犧牲自己;所用的文法是Aorist tense,是沒有特定時間,沒有始,也沒有終的。也就是說,不是今天給,明天看你對我好不好,不好就不給。神因著愛,把衪自己的兒子給了我們;基督因著愛,奉上了自己的生命。
作為基督的門徒,我們對配偶,對家人、對朋友、對同事,對還末認識神的人的愛,是否如此。我們對神的愛,又是否只是要而不給。但願我們能效法基督,只求給予,不求回報。
愛是帶有使命
神把衪的兒子賜給我們,為的是要「叫一切信衪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衪不願一人沈淪,但願萬人得救。基督為我們捨生,為的是要叫我們有永生: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翰福音5:54)。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5談到愛的真締時,教導我們說: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愛是為了別人的福祉。基督為教會捨命,要把教會獻給神,無有瑕疵。(以弗所書5:26-27)
我們對配偶、孩子、家人、弟兄姐妹、朋友等神放在我們身邊的人的愛,又是否能讓他們有所成長、變得更像我們的主呢;又有否讓還沒有信主的朋友,因此而認識基督呢?
2016年的2月,台南發生了一場大地震,傷亡慘重。當時負責救災的國軍,一直守在第一線,沒有離開過,一天只睡2個小時。在接受一個訪問時,中華搜救總隊台南分隊搜救人員謝璋霖說,「因為畢竟家屬一直在拜託,家屬其實現在心情比我們還沉重,因為現在是過年期間,我們心情也不是很好過,我們都將心比心啦。」
災場附近的一個家庭,開放自己的家,給有需要的人休息,更不斷燒水給工作人員及災民喝,屋主跟記者說:只要我能幫到一個災民,我不介意有100個人來佔便宜。
這就是使命…為了別人,甘願放下自己。
愛是行動
基督對我們的愛,並不只是在言語上,而是有行動的。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2:6-7)
日本宮崎縣有一對老夫婦,太太因為失明,不能與丈夫結伴遠遊。86歲高齡的丈夫黑木敏幸為了表達對太太的愛和承諾,開始在家的四周種花,吸引遊人到訪他的家,讓太太可以遇到來自不同地方的人,就好像去旅遊一樣。
從他開始這個愛的行動至今已20多年,園中每朵花都代表了他對太太的愛!
二月是個彌漫著愛的月份,且讓我們靠著神的大能,在這個「愛心冷漠」的世代,活出神的愛:一份給予的愛、一份帶著使命的愛、一份付諸行動的愛!
◎ 秦民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