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

近日臺灣歌星與其妻的王李之爭讓大家對出道以來形像清新的他大失所望,一夕間彷彿山河變色,對他本人和一向愛護支持他的歌迷而言,都是噩夢一場。當然,這也應該是預料中的,身為公眾人物,任何事情都會被放在顯微鏡下來檢視,存僥倖的心理,以為所行所為永遠不會有人知道,是太低估這個社會,也太低估人性。

當夫妻之間失去信任時,傷害配偶的殺手鐧可能比最恨你的敵人更勝一籌,因為朝夕相處過,可以掌握所有的證據和確切知悉對方的弱點,給與最致命的狠擊。把所有的不堪都公諸於世對孩子們的傷害其實很大,但父母在氣頭上常顧不了孩子的感受,即便有可能造成他們成長過程中的心理失衡也在所不惜。

人與人之間的所謂信任,真是很吊詭的一件事。最近電視觀眾討論極為熱烈的話題是《華燈初上》一劇中,誰是殺死楊謹華蘇媽媽的凶手?該劇述說1980年代臺灣日式酒店發生的愛恨情仇,劇中兩位從初中就情同手足的好友,最後卻因對方背叛,愛上同一個男人而反目成仇。

曾有親戚的女兒結婚前幾個月因發現未婚夫劈腿而取消婚約,曾有朋友因無意中查看配偶手機,而發現一向認為最可靠的丈夫竟早已有外遇多年,朋友的媽媽80幾歲時發現丈夫在外面有交往數十年的小三……報上更是常有報導某名人過世後,私生子因搶奪財產而曝光。

人是多麼不可靠!信任隨時可以山河變色,愛與恨只是一線之隔。當我們選擇了相信,就天天活在安詳的日子裡,直到發現所信任的是一場騙局,轉瞬間,安詳的日子不再,花不再香,鳥不再叫,陷入愁雲慘霧、怨恨苦毒中。

我們為什麼能這麼簡單地相信一個人,相信對方的忠實呢?我們對人的信任究竟根據什麼?

對公眾人物的相信,是基於報章雜誌的報導,媒體說他好,又常常登他的正面消息,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畫面也是迷人的,所以我們就選擇相信他。直到有一天,媒體鋪天蓋地的報導他的負面新聞,我們就被説服了,不需幾天把昨天認為的好人變成一個壞蛋。對於身邊的人,我們的信任是根據自己的認知和觀察,而這些認知和觀察又是多麼有限和主觀呀!

仔細想來,如果我們對人、對媒體都能如此簡單地相信,相信上帝該不會是一件太難的事。因為你只要隨便去找一個基督徒問問有關上帝的事,他都可以如數家珍地把神的信實和慈愛跟我們分享。「信」其實是一種選擇,我們既能如此輕易地相信不完美的人和善變的媒體,是不是應該懷開放的心來接受《聖經》的記載,及基督徒活生生的見證,給自己一個人生中最美好的選擇!

上帝的可信度和永不改變的屬性才是真正值得我們信任的,如《聖經・民數記》二十三章19節所說:「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祂說話豈不照著行呢?祂發言豈不要成就呢?」又好像《詩篇》八十九篇34節所言:「我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

 

◎ 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