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號環保法案是劫富濟貧嗎?

美國的中期選舉即將來臨,基督徒需要負上公民責任通過選票去支持合理和合神心意的候選人與法案。今年加州總共有七項法案需要通過投票決定,但限於篇幅,筆者只能夠在這篇短文中討論第30號法案。

第30號法案是關於環境保育,該法案建議對年入二百萬美元以上的加州居民加徵1.75%個人入息稅,這筆錢將會用於環保計劃,例如:淨化空氣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具體行動包括了興建電動車使用的充電站,其中一半經費將會用在中產階級和低收入的社區,例如:津貼人購買電動車和發展更加環保的交通工具,包括使用綠色能源的巴士和單車。一部份金錢將會用於聘請和訓練消防員,目的是應付漸趨頻繁的山火。

要了解這項法案的緣起,我們需要知道其背景,加州政府在過去曾經承諾要在2050年之前將溫室氣體排放減少至比1990年之前低80%,在2045年要實現碳中和。交通工具是加州最主要的污染來源,大約50%溫室氣體來自汽車,因此加州政府計劃在2035年取締售賣所有用汽油發動的新車;在2030年之前90%的拼車服務必須是採用電動車。若果加州政府不採取嚴厲措施,以上的鴻圖大計將會泡湯,

大多數民主黨人都支持這項法案,有趣的是,反對這項法案的人卻涵蓋了不同的政治光譜。共和黨人都反對這項法案,但最令人矚目的反對者卻是民主黨藉的加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上面提過,加州要求所有拼車都要在2030年之前達到90%零排放,拼車巨頭Lyft已經花費了至少四千五百萬美元去宣傳支持第30號法案,紐森認為這項法案將會用納稅人的錢去幫助Lyft達成目標。在政治立場上傾向民主黨的加州教師工會亦反對這項法案,其反對理由是第13號法案削減了對公共教育、醫療保健、老人福利和其他基本服務的資助,加州教師工會亦認為這項法案是變相補貼Lyft。美國護士協會亦在反對者之行列,在過去這協會曾經積極支持民主黨提出的法案,例如加強槍械管制,但這一次卻站在對立面。

基督徒應該怎樣去思考第30號法案呢?這項法案牽涉了兩個問題,第一是怎樣應對環境污染和氣候變遷,第二是應否接受「劫富濟貧」的稅制。這些問題並不是三言兩語便可以解釋清楚的, 因此這篇短文難免會掛一漏萬,過度簡化,在此請讀者見諒。

坦白說,在過去大多數教會並不關心環保問題,首先,屬世屬靈二分法驅使教會專注於傳福音和培靈,環保不被視為值得關注的屬世事情;還有,過度強調末世論,令基督徒覺得沒有必要去挽救早晚都會面臨毁滅命運的地球;第三,《創世記》第一章被解釋為上帝授權予人去「管轄」(subdue)地球上所有資源,既然如此,那麼又何需費神呢?其實,在聖經成書的年代,人類並沒有工業革命帶來的高消費經濟模式,亦沒有氣候變遷的威脅,這樣去將《創世記》的片言隻字過度詮釋是值得相確的。

1970年神學家薛華(Francis Schaeffer)出版了《污染與人類的死亡》一書,嘗試扭轉以上的態度,他指出:「如果上帝以對待一棵樹的態度去對待這棵樹, 那麼我應否做同樣的事情呢?那就是按照每件事物的本質去對待每一件事物,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我愛上帝,所以我尊重祂的創造物!」由1990年代開始神學家開始發展「創造關懷」(Creation Care)神學,其主張類似薛華提出需要尊重和照顧神的創造,而不是無止境地勘天役物。隨着越來越多科學證據支持氣候變遷,很多基督徒亦支持環保。然而,亦有不少基督徒不相信氣候變遷,甚至指責「創造關懷」 和環境保育是左派分化教會的陰謀。

第二個棘手的問題是:假設我們對環境保育達成共識,但政府應否強制有錢人去承擔更大部份的財務責任呢?贊成者提出的聖經論據不時被批評為「三級跳」(跳躍式但缺乏邏輯性聯繫的推論)。《利未記》指出,農民應該將剩餘的資源留給窮人,例如不要收割田邊的農產品,以便窮人可以獲取食物。《申命記》要求農民每三年將產品的百分之十分配給客旅及孤兒寡婦。此外,每七年就有一個安息年,債務可以赦免;每五十年就一個禧年,財物得以歸還原先的擁有人。這意味着世間上一切所有都是屬於神,人只是托管者,而不是永遠的業主。新約的教導更加清楚,耶穌吩咐門徒要照顧弱勢社群和需要幫助的人。耶穌說:「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為此之故,二千年來基督教會一直在扶貧賑災上扮演了積極的角色,卜維廉創辦的救世軍就是一個好例子。 應該「濟貧」是沒有很多爭議性的,但「劫富」呢?

值得強調的是,聖經鼓勵發自內心的捐贈,哥林多後書9章7節明確地指出:「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但對於政府是否應該採用強制手段令富人承擔更高稅率和社會責任,聖經似乎並沒有明確的指引。有些基督徒認為富人的稅率較高是不合聖經的,其理據是:在《申命記》中上帝只要求十一奉獻,但沒有提過擁有更多財產的人要奉獻超過10%,故此累進稅是不合神心意的。然而,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種解經方法大有問題,他將奉獻和抽稅混為一談,將幾千年前對某個團體的特定指示引伸為千秋萬代、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捐得甘心樂意的人是神所悅納的。

在這篇短文裏面,筆者無意去說服讀者支持或者反對第30號法案,我非常贊同惠頓學院(Wheaton College)新約教授道格拉斯穆(Douglas Moo)所說,在詮釋聖經時我們應該「站在聖經下面,不是上面」(Stand under the Bible, not over it),他的意思是:在不明確的地方,我們需要承認自己並不清楚,而不是越過聖經,利用聖經去支持自己的立場。 還有,即使建立了聖經原則來作為大方向的指導,但聖經並沒有詳細說明執行的具體細節,第30號法案是否可行牽涉到經濟學和科學的範疇,例如Lyft是否該法案的最大受益人?額外徵收的稅款能夠興建幾多加電站?在過去對電動車的津貼忽有忽無,這一次歷史又會否重演呢?這些問題都是需要謹慎考慮的。

 

◎ 余創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