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臨時綠卡後發生變故可單方申請轉正式綠卡

根據美國的移民法律,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在其綠卡批准時,若婚姻還不到兩年,那麼他們獲得的是有效期為兩年的條件性臨時綠卡。

在臨時綠卡到期前的90日內,當事人必須向移民局遞交I-751表格,申請轉為正式綠卡。目前,移民局的申請費和指模費一共是680美金;若有孩子同時申請,孩子只需支付85美金的指模費。由於移民局案件積壓嚴重,目前此類申請至少需要兩年時間。移民局接到申請後,會發出有效期為四年的收據,申請人可以憑收據自由進出美國。

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絕大多數是夫妻雙方聯合申請的。只要申請人提供足夠的夫妻聯名文件和證據,移民局一般都會批准。根據申請人提供證據的情況,移民局決定是否安排當事人問話。一般的夫妻聯名文檔包括:孩子出生紙、報稅單、保險、住址、銀行帳單,和照片等。時間跨度,從當事人獲得臨時綠卡開始,直到其申請獲得批准為止。

然而,由於當事人的婚姻有可能在其獲得臨時綠卡後發生變故,因此美國移民法考慮到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允許當事人單方提出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的申請。

第一:離婚。沈女士大學畢業後和美國公民結婚,從中國移民到美國,也很快收到兩年臨時綠卡。好景不長,由於其先生染上賭博,夫妻關係急劇惡化,沈女士在獲得臨時綠卡半年後就和先生離了婚。離婚後,沈女士立刻遞交了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的申請。由於她在離婚前的夫妻資料非常詳實,因此移民局很快批准了她的申請。

第二:持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身分的配偶去世。付女士和美國公民結婚後獲得兩年臨時綠卡,不幸的是,她的先生在她獲得臨時綠卡一年後因病去世。通過努力,付女士的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申請順利通過。

第三:當事人受到其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的虐待。佛州一位女士,她的先生在美國部隊任職,但先生脾氣暴躁,動輒打罵太太和孩子。後來,持臨時綠卡的太太向移民局單方遞交轉正申請。由於她被先生施暴的證據確鑿,移民局直接批准了她的正式綠卡申請。

因此,持有臨時綠卡的當事人遇到以上任何一種情況,都可以單獨向移民局遞交I-751申請,且不需要等到臨時綠卡接近兩年,一旦有其中一種情況的發生,便可以立刻申請。以上是筆者從業中遇到的個案,若有類似問題,請咨詢專業人員。

 

◎ 劉汝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