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己

《聖經 ‧ 馬可福音》八章34-38節記載了耶穌向門徒們發出的呼召,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揹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很多人聽到這樣的教導都難免有疑問。有人可能會覺得太極端,有人可能聽進去卻做不到,但凡是想要認真跟從耶穌的人,都不得不認真考慮這個呼召。我們應當如何理解耶穌在這裡對跟隨祂的人提出的要求呢?

「捨己」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我們每天面對最多的就是「自己」,重視「我」想要的似乎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但當我們決定跟隨耶穌時,我們對「自己」的認知就必然會產生變化。因此,要正確理解「捨己」就需要對上帝的計劃有正確的認知:

捨己不是….

「捨己」可譯為「否定自己」,在這個崇尚自我的世界中,「否定自己」聽上去絕對是一個反潮流而行的詞。如果僅從字面意思來看,捨己就是捨棄自己,因此在外人看來強調捨己的基督徒似乎是自我厭棄。然而,凡讀過《聖經》的人都知道,世人都虧欠了上帝的榮耀,但祂卻並沒有放棄我們。因此,捨己絕不是自我厭棄或者是不愛惜自己的生命,而是為了耶穌和福音的緣故,犧牲自己。

捨己是…..

耶穌提醒門徒跟隨祂的代價,其原因就是「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35節) 由此可見,耶穌這裡所指的生命應該有兩種含義,根據「喪掉生命」或是「救了生命」這兩種不同的結果看來,我們現在對生命的態度將會影響將來生命的結局。因為,「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36-37節) 在這個意義上,捨己其實意味着我們放棄自己看待生命的眼光,而以上帝看待生命的眼光取代之。

 

◎ Cl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