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為何越治越亂

走在加州一些城市的街頭,常讓人產生一種矛盾感:這裡資源豐富、科技發達,政府也投入大量公共資金,為什麼街頭遊民、毒品、商店盜竊和公共安全等基本問題,卻長期困擾居民?弱勢者確實需要憐憫與幫助,但若憐憫失去界限、責任與秩序,最後不但未能幫助有需要的人,也傷害了守法居民。
花了錢,為何仍有人睡在街頭?
加州多年投入大量經費處理遊民問題。問題不只在於「政府有沒有花錢」,更在於這些資金究竟產生了多少實際成效。2024年,加州州審計長指出,州政府過去在遊民項目上投入數十億美元,卻沒有持續、完整地追蹤許多項目的成本與成效,所以難以判斷哪些政策真正有效。雖然不能簡單地說「所有錢都白花了」,但問題依然存在:納稅人的錢究竟去了哪裡?
既然政府投入大量納稅人的資源,就有責任交代清楚結果。提供食物和臨時住所固然重要,但若一個人長期露宿街頭、精神狀況不穩,又被毒癮纏身,政府難道只讓他繼續留在街上?真正的憐憫,不是任由一個人在痛苦中沉淪,而是盡力幫助他脫離困境,重新建立生活。
減害是不是對毒品的默許?
加州推行「減害」政策,提供乾淨針具、芬太尼檢測試紙、納洛酮等,希望減少愛滋病、肝炎和藥物過量死亡。州衛生部的立場是,這些措施並非提供毒品,而是降低吸毒造成的疾病與死亡風險,也讓使用者更容易接觸治療服務。
這個出發點可以理解,但「降低傷害」不能最後變成「接受傷害」。如果公共政策只教人如何更安全地吸毒,卻沒有足夠力量把人帶向戒毒、治療與重新生活,那麼這樣的人道主義就失去了真正的意義。
尤其當吸毒、注射和精神失常的行為公開出現在街頭、公園和交通設施時,政府也有責任保障其他居民的安全。孩子可以安心走路,老人可以使用公園,家庭可以自在地在街頭散步,這些同樣是公共利益。真正的人道,不是讓人更「安全地」留在毒癮中,而是在減少死亡的同時,真正幫助他們脫離毒癮。
對犯罪寬容,代價由誰承擔?
多年來,許多加州居民和商家對零售盜竊及有組織犯罪深感憂慮。近年來,加州雖開始調整政策方向。2024年,選民通過第36號提案,對某些重複盜竊及毒品犯罪提高刑責;2025年生效的一系列法律,也進一步加強打擊有組織零售犯罪。但從社會觀感來看,民眾對安全問題的憂慮仍然存在。
一個社會不能只理解犯罪者的處境,卻忘記受害者。一件商品被偷走,損失的不只是商場。當商家增加保安、把商品鎖起來、提高成本甚至關店時,最終承擔代價的仍是普通家庭。當人們開始害怕逛街、搭乘公共交通,社區失去的,是最基本的安全感。
青少年犯罪也是如此。年輕人確實需要教育、輔導和重新開始的機會;但愛一個孩子,不等於告訴他「無論做什麼都沒有後果」。若暴力、搶劫和破壞行為缺乏清楚界限,受到傷害的不只是社區,也包括那些因此失去改正機會的年輕人自己。
真正的治理是什麼?
《羅馬書》十三章提醒我們,掌權者的重要責任之一,就是維護秩序、遏製作惡。《雅各書》四章17節也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因此,政府的責任不只是避免「做錯事」,也包括不能在明知問題存在時長期袖手旁觀。若明知街頭有人因毒癮逐漸毀掉自己,卻無有效地介入;明知居民和商家受到犯罪侵害,卻長期缺乏執法;明知大量公共資金投入後成效不彰,卻缺乏追蹤與問責——這些不僅涉及道德與倫理責任,也反映治理上的失職與不作為。
一個健康的法治與社會,應該既能扶起跌倒的人,也能保護無辜的人;既願意給人第二次機會,也敢清楚地說:「這件事是不可以做的。」如果政策只剩「人道主義」,卻無法真正改善社會問題,也不能有效制止犯罪、形成應有的震懾,那就不是真正的善政。真正的治理,是讓需要幫助的人得到幫助,讓願意悔改的人有重新開始的機會,也讓守法的普通百姓能夠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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